户籍所在地能算作现在住的地方吗?

法律分析: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五条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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